文/治療性社區學員
更.生 第二章-投向見不著底的黑洞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入伍通知單時,我才慢慢收心,把收保護費責任交給另一位敢衝敢殺的小弟,然原本想說入伍當兵回來後年齡也長了,一些行為舉止應該會有所收斂,思想也會比較成熟,誰知天不從人願,在我當兵入伍分發下部隊後連長時常找我麻煩,還在晚點名時當著所有阿兵哥面前說我是不良份子,有前科、傷害等等……,要其他阿兵哥少接近我,被我帶壞,當時的我心裡三字經、五字經全部罵了好幾遍,也因為年少輕狂吞不下這口氣,等到晚點名後連長準備去洗澡休息時,我帶著木棍跟到浴室痛打連長一頓,雖然當時在痛打連長時很爽,但換來的卻是「暴行犯上七年有期徒刑」,經過判決確定後也從宜蘭金六結移送新店軍監服刑,現在改為毒品勒戒所。而當時有流傳一句話:能進去新店監獄的都是高度危險人物,而能從新店軍事監獄走出來的在社會一定能占有一席地位「黑社會」。也因為我的個性敢衝敢殺所以在監獄裡結交到不少朋友更認識了一些南北道上一些大哥級人物,因此被吸收進幫派裡,幾乎每星期都會為了利益帶著二三十名小弟衝打殺,日復一日有砍傷人,也有被砍傷,直到我關了三年十個月後假釋出獄,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我假釋出獄當天,監獄外面來了六部轎車接我,直接載我去見幫派的大哥,為我接風後又將我升上等級,也因此我必須四處奔跑收帳,全省只要有帳要收,或有糾紛要排解都需要帶領近十幾個小弟出門,雖然說我的收入變多了,平均每個月都有三四十萬元入帳,也因此我觸犯了暴力討債,涉及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恐嚇取財罪一百多條,最後由最高法院刑事單位「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跟監、埋伏、逮捕,經移送法院判處十三年有期徒刑「因為一罪一判」最後以黃金比例原則,科刑十三年有期徒刑,然而因為我所犯之罪為暴力犯罪,又在服刑期間不斷打架鬧事故被移監到高度受理監服刑,然而由於我的幫派背景招牌,關到哪個監獄都很好關,要什麼有什麼,連手機等也可以擁有。
當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進出監獄,也使我的地位一直提升,導致我服完刑返回社會後每天花天酒地,燈紅酒綠生活下好像還欠缺什麼?經小弟介紹我說有一種東西吸下去可以很快樂,無憂無慮,且這東西吸下去膽子也會變大,敢衝敢殺,就算被砍傷也不怕疼,當時我心裡有個聲音「操」有這麼好的東西不早點拿出來。
但是當我吸下第一口後,我沉淪了,我陷下去了,我自己知道以我的個性只要我一沉淪沉迷下去一定無法自拔,所以我也因為吸食毒品而認識販賣安非他命藥物的藥頭,也因此我在吸食安非他命毒品都不用錢,只要一通電話所有藥物頭頭爭相恐後搶著要送貨過來給我,因此導致我吸食安非他命毒品不節制,每天至少要三克以上,每日吸食安非他命,三、五天才會稍微瞇一下,不管在情緒上或脾氣上都非常不穩,遇到事情不管大小事動不動就刀械相向,甚至拔槍相向,這種不知法律輕重不知人生目標的我再次進入監獄,恐嚇取財三年十個月刑期,進入監獄服刑三年後出監不到一個月就接到新店勒戒所報到通知單,我沒跑也不想跑就自動到地檢署報到後分配至新店勒戒所執行勒戒。